音乐剧

与同伴怀揣同一个梦想,一起在舞台上大放异彩。

音乐剧专业能够培养活跃于各类舞台的“极具魅力的音乐剧演员”。
极具魅力的音乐剧演员是具备“三种表现”和“三种精神”的人才。构成音乐剧的三种表现分别是歌曲、舞蹈和演技,但是根据角色的感情和感觉来自如地操纵自己的“声音”、“身体”和“语言”的技术也必须掌握。三种精神分别是享乐、想象、情绪。享乐是享受表演的心,想象是看到舞台上无法看到的事物,闻到无法闻到的事物的想象力,情绪是根据作品和场面酝酿出来的紧张感。具备这些能力便是真正的演员。三种表现和三种精神分别是“外在之物”和“内在之物”,只要具备这两项,演员就能在舞台上大放异彩。反过来说,如何获得并锻炼“三种表现”和“三种精神”是演员训练的基础。
在音乐剧专业,为了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每个人的潜力,必须对理论和技能两方面进行严格指导,以此来实现个人的水平提升。同时为在校学生提供众多的公演机会,目标是通过积累丰富的舞台经验培养未来可在各个领域发挥才干的专家。

  • 在校内外举办众多的音乐剧公演和音乐会。通过与爵士和交响乐等的合作企划,挑战丰富多彩的演出。
  • 通过纽约和伦敦等海外研修,切实感受现场的气氛。
  • 在宽敞的排练室和专用录音室等完善的环境中开展实践课程,学习“舞台技艺”。

课程

必修科目
  • 场面学习 Ⅰ~Ⅳ
  • MS合奏练习 Ⅰ~Ⅳ
专业选修科目
  • 舞蹈表演(芭蕾、爵士、踢踏舞) 1~4
  • 身体表现练习 1~4
  • 表演 1~4
  • 声乐 1~4
  • 发声训练 1~4
  • 狂言练习 1・2
  • 英语会话讲座 1・2
  • 英国剧场表演
  • 研习会领导培养讲座 1・2
  • 音乐剧概论
  • 演出论 1・2
  • 演技论 1・2
  • 舞台艺术概论
  • 戏曲论
  • 选拔练习
  • 基础音乐理论
  • 舞台音乐论 Ⅰ・Ⅱ
  • 剧场基础训练 Ⅰ・Ⅱ
  • 毕业研究
专业选修科目和基础科目(全部专业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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